相关推荐

首页 > 正文

什么情况下,固定式压力容器需要缩短检验周期?

2017.05.19来源:

   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,是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,在压力容器停机时,依据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,对在用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所进行的符合性验证活动。

金属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,非金属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1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。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确定。

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,定期检验周期应当适当缩短:

1.介质或者环境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腐蚀情况异常的;

2.具有环境开裂倾向或者产生机械损伤现象,并且易发生开裂的,环境开裂主要包括应力腐蚀开裂、氢致开裂、晶间腐蚀开裂等,机械损伤主要包括各种疲劳、高温蠕变等;

3.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;

4.材质劣化现象比较明显的;

5.超高压水晶釜使用超过15年或者运行过程中发生超温的;

6.使用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检查的;

7.检验中对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有怀疑的;

 采用“亚铵法”造纸工艺,并且无有效防腐措施的蒸球,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验。使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540MPa低合金钢制球形储罐,投用一年后应当进行开罐检验。






协会对公账户

单位名称: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
账 号:1602023919200059151
开 户 行:济南工商银行趵突泉支行
税 号:51370000MJD6177755

联系我们

联系地址:济南市华能路89号山东质监综合服务大厦2楼205室
邮政编码:250100 传 真:0531-55692988
综 合 部:0531-55692989 培 训 部:0531-88023952  0531-88023939
评 审 部:0531-88023938 学术交流部:0531-88023907

手机网站

订阅号

服务号